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导师岗位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大鹏发布时间:2024-04-12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研究生导师岗位(含校外兼职导师岗位)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博士生导师岗位、硕士生导师岗位,博士、硕士学位点名称详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研究生导师岗位遴选条件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附件2)导师遴选基本条件、《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岗位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遴选标准》(附件3)和各学位点牵头建设学院制定的硕士生导师岗位遴选条件(由申报学位点牵头建设学院提供)执行。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4月16日前准备申报材料,在研究生系统“导师遴选管理”栏目下填报(操作说明见附件),下载申请表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考察,明确是否同意申报。4月16日前,将同意申报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提交申请学科所在单位审核。

(三)学科审核

4月19日前,申请学科所在单位对照导师岗位基本素质要求和遴选条件,审核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分管领导和学科负责人审批后,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提交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四)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学科建设发展需要,对申请人的基本素质、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研究生培养条件及质量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导师岗位推荐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3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审定。

(五)学校审定。

四、注意事项

1.成果及项目的分类分级按《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附件4)文件执行。

2.科研项目及成果统计时间范围为:2019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

3.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进入后续审核环节。

4.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期内,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有关审核结果的异议,并负责解释。

五、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岗位申请表和代表性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证明材料;

2.代表性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电子文档证明材料形式要求:

①代表性学术成果按“成果类型+成果名称”命名。论文需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专著需封面、完整目录、版权页等;其他成果需佐证材料,如获奖证书、授权专利证书、采纳证明等。每个成果合并为1个PDF文件;

②科研项目按“项目来源与级别+项目名称”命名。需提供项目佐证材料(立项书、合同、到校经费证明等),每个项目合并为1个PDF文件。

③所有代表性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电子文档,放入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以“申请人姓名+申报一级学科名称”命名。

(二)申报学科所在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审核通过人员的岗位申请表、代表性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以及导师岗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

 

 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1:博士、硕士学位点名称代码表.xlsx

     江汉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含江汉大学硕士生校内导师岗位遴选基本条件).pdf

   附件3:学术学位博士生导师岗位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遴选标准.docx

    附件4: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pdf

   附件5:导师岗位申请表(系统内导出)

   附件6:导师岗位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系统内导出)

     附件7:导师遴选操作说明.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