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争创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现将202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评选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从保证研究生教学和学位授予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尽早布置,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原则,精心组织好今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作品)应为2024年9月1日后至2025年6月30日前首次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的学位论文(作品),涉密的学位论文(作品)不在参评范围。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评选范围内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10%。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
论文选题应在本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应用价值,在理论、方法或实际应用上有创新,取得较好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二)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作品)
论文(成果)选题应紧密联系本专业学位领域的实践,属本领域的重要或热点问题,要有实用性、针对性并兼顾创新性,具有较高的指导价值和实用价值。论文(成果)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系统完整、方法有效、结论可靠,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论文所提出的理论、方法和策略能较好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的、典型的问题,能为本行业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三)学位论文(作品)校外同行专家评阅结果均为“B”及以上且至少有1个“A”。论文答辩须获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且答辩成绩为90分及以上,艺术硕士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毕业展演)考核应为优秀。
(四)参评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主要或部分结论已在重要刊物上发表,或获得过重要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在生产实践中获得应用的,在评选时可优先考虑。所获得的成果均应在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且研究生应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第一完成人单位须为江汉大学。
五、评选方式
(一)遴选推荐
1.个人申报与学院(部)遴选。研究生提出申请,经导师推荐,提交学位论文和相关附件材料给学院(部)审核。学院(部)也可根据评选条件,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学位论文名单,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获得推荐的研究生需填写《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并将论文终稿上传研究生系统;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根据申请者学位论文创新性及撰写质量,结合相关研究成果和专家评阅意见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后,学院(部)填写《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批准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名单。
(二)审批表彰
学校将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为作者颁发“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为论文指导教师颁发“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送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84733251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