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江校研〔2022〕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学校将全面启动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请所有导师务必在系统上申请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导师才能在系统上进行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
2.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学院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各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3.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导师招生学科、招生方向、学位类型、职称、是否在职在岗、是否有主持在研课题、实际可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等相关情况,如出现审核失实,将减少下一年度该单位的导师选聘名额和招生名额数。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应是已聘为我校研究生导师岗位的在职在岗教师,且在退休前至少能完成一届研究生的指导。
2.申请的招生层次、类别和学科,原则上应与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时或申请增加招生专业时批准的层次、类别和学科一致,不一致但层次相同、专业相近,且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或增加不同招生专业者,需按相关规定进行评审认定。
3.研究生培养质量良好,有以下情况的,不具有本年度招生申请资格:
①指导的学位论文近1年内出现2篇同行专家评阅未通过的情况;
②指导的学位论文近2年连续出现同行专家评阅未通过的情况;
③指导的学位论文近2年次在省级及以上论文抽检中被确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④近1年内未参加导师岗位培训的,或在学院导师年度考核工作中不合格的;
⑤近3年指导的研究生出现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培养条件
1.申请招生资格的导师目前应有在研科研项目且有可支配经费(不包括学校拨付的研究生培养费),并承诺为研究生发放适当津贴,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
(1)申请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目前到账的自然科学类项目纵向科研经费不低于15万元。
(2)申请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至少应满足以下1项):
①目前到账纵向科研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万元,或者有主持横向科研项目且目前到账横向科研经费5万元及以上。
②近3年取得B类以上学术成果2项以上。
2.各学院应依据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任务、研究生招生规模等,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年度招生资格申请条件和具体审核办法,将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人才培养质量、导师履职情况、科研项目、创新型成果、在读研究生人数、培训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招生名额
1.研究生导师指导的在读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2名,且本年度招生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4人,已参加岗前培训的2025年新聘硕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人。
2.有以下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招生名额:
①国家级人才聘期内或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期内;
②科研项目多、科研经费足、学术成果丰硕、成果显著的导师;
③“江大好导师”称号获得者和近3年指导的学位论文评为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导师;
④本年度指导的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3.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各培养单位分配招生名额时,可适当考虑导师本年度指导的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对于近3年无项目、无经费、无学术成果的导师,原则上不分配招生名额。
4.鼓励组建研究生导师团队,加强研究生培养指导。导师团队应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学术自由、学术平等的原则,发挥集体优势。第一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负首要责任,其他成员协助第一导师开展研究生培养指导。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导师最晚在6月24日24点前(逾期系统自动关闭),登录研究生系统按照附件2操作说明填写并提交申请,下载《申请表》交本人所在单位进行招生需求与师德师风审核。
再次强调:学校今年将全面启动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请所有导师务必在系统上申请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通过的导师才能在系统上进行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
(二)师德师风审查。导师所在单位负责开展师德师风审查,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审核通过后,由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教务秘书汇总并最晚在6月27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后交研究生院。
(三)招生单位审核。招生单位6月25日按照附件2操作说明启动审核,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申请条件和审核办法,结合学校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和申请人科研项目、在校经费、在读研究生人数、参加培训情况、履职负面清单等,对申请人进行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确定申请人的招生资格、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
招生单位年度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内需包含申请人项目或成果等信息)需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招生单位受理有关审核结果的异议,负责解释工作。最晚于7月1日下班前录入审核结果并将系统导出的《江汉大学2025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名单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对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申请人员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进入本年度招生导师库并对外展示导师风采。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1: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pdf
附件2:招生资格申请审核系统操作说明(适用于导师、招生学院秘书).pdf
附件3:《江汉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江校研〔2022〕19号).pdf
研究生院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