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以高水平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引导研究生选择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的研究课题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切实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与核心竞争力,学校开展2025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博士)申报工作。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博士)实行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制。
一、项目范围
1.高水平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培育项目: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2.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项目:在对应学科正式发表的B类及以上论文及作品,(参照《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江校科〔2021〕25号进行认定)。
3.学校指定的其他项目。
二、申报对象
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团队成员根据项目需求确定,一般由3-5人组成,团队成员1次只能申报1个创新基金项目;团队需要确定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提供有效指导,同一指导教师在当年度指导的创新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
项目团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项目需求,在项目申请结题1年前对成员进行增减调整。项目负责人如毕业,由团队内其他成员接替为新的项目负责人继续组织完成项目研究。
(一)指导教师必须为学校校内研究生导师,且近3年指导研究生情况良好。
(二)项目申报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技能,具备按时完成创新基金项目科研目标的能力素质。
(三)有以下情况者之一者,不得申报:
1.有结题答辩、项目成果未通过合格验收者。
2.研究生在读期间,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记录者。
三、申报时间
11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在征得导师同意后,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博士)申报书》,学院收集整理后报送研究生院。项目周期为2年。
12月19日前,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并公示。
四、其他
(一)中期检查。本次申报立项的项目,学校将于2026年组织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团队向需提交《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报告》,检查合格的项目,进入下一轮研发工作。
(二)项目结题。本次申报立项的项目,学校将于2026年和2027年分2次组织项目验收结题。项目团队结题时应向学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书和项目成果,学校组织验收,验收以成果汇报、答辩、专家组评议等方式进行。
(三)经费管理。创新基金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为2-4万元,根据项目结题情况确定。
创新基金项目经费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报销,项目结题后两个月内应完成所有项目报销。未能按期执行的经费,将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要求收回。
创新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为:与所申报创新基金项目相一致的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外协实验费、论文发表版面费(中文非核心期刊的版面费不予报销)、差旅费、材料印刷费、学术会议的会务费。经费报销须符合学校财务政策。
对于项目期满未能结题的和违反有关规定的项目,学校将停止其资助,并视其情节要求项目指导教师返还部分或全部已经资助的经费。对优秀项目,项目团队可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申请增加资助经费。
(四)结项要求
1. 结项成果须以江汉大学为第一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成果的第一完成人。所有结项成果均须注明“本课题由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Graduate Scientific Research Foundation of Jianghan University”。
2. 结项条件
重点项目:① 发表IF≧15的学术论文1篇;②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国家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或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1项。以上条件任选2项。
一般项目:① 在对应学科正式发表的B类及以上论文及作品1篇,(参照《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江校科〔2021〕25号进行认定);②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项。以上条件任选2项。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关于举办2025年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的函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