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湖北行动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3-12浏览:4426

鄂政办发〔2019〕5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精神,加快健康湖北建设,推进健康湖北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决策部署,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聚焦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实施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的中长期行动,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湖北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得到较大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针对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实施六大行动。

1.普及健康知识。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7%和35%。开展健康进万家活动,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各级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

2.倡导合理膳食。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下降至6%和4%以下。全面实施湖北省国民营养计划,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营养健康宣传和合理膳食指导。鼓励全社会参与减盐、减油、减糖,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活动。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加强营养科研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

3.推动全民健身。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0.86%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7%及以上和40%及以上。大力实施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努力打造百姓身边的“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唱响“崇尚人人体育,共创美好生活”新主题。着力推动群众身边的体育组织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积极探索体医融合发展模式,促进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提升。

4.控制烟草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动个人和家庭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鼓励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

5.心理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抑郁症、焦虑症、失眠等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多渠道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和水平。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推进高等院校开设精神类相关专业。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体系。

6.健康环境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及以上和25%及以上。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定期开展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

(二)针对全生命周期健康维护实施四大行动。

7.妇幼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5‰及以下和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5‰及以下和6‰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积极引导家庭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和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8.中小学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省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引导学生预防近视、肥胖等疾病。中小学校按规定开展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以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加强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建设,全面落实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和休复学管理制度。

9.职业健康保护。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鼓励用人单位开展职工健康管理。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

10.老年健康促进。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推进医养结合,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

(三)针对重大疾病防控实施五大行动。

11.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建立胸痛、卒中等中心,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

12.癌症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加强癌症防治科技攻关。加快临床急需药物审评审批。

13.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功能检查能力。

14.糖尿病防治。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是否超重和肥胖(包括腹型肥胖),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科学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自我管理,定期检测血糖、血压和血脂。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高患者及其家庭对健康膳食、科学运动、定期监测代谢和并发症指标的认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

15.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到2022年和2030年,实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引导居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强化寄生虫病、燃煤型和饮水型氟砷中毒、碘缺乏病、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健康湖北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印发《健康湖北行动(2019—2030年)》,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统筹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做好监测评估和考核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健康湖北行动考核指标框架附后)。设立健康湖北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健康湖北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各地要结合实际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逐项抓好任务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预防为主、防病在先融入各项政策举措中,研究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湖北行动,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鼓励企业研发生产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国有企业要作出表率。鼓励社会捐资,凝聚社会力量,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健康类产品和服务。充分发挥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的作用。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要给予支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四)强化宣传引导。多形式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实施健康湖北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有效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