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录入和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方发布时间:2020-12-03浏览次数:3415


研究生培养单位、任课教师:

为方便和简化教师的教学和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流程,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4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决定利用研究生信息系统,各门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自行录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流程

1.2020级开始,研究生的成绩录入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info.jhun.edu.cn/)录入课程成绩并提交(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

2.2018级和2019级学生的成绩按照原来的方式提交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成绩单。

3.研究生课程成绩应包含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部分成绩比例按照相关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比例执行。成绩录入后,先保存核对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4.在录入成绩前请先核实学生名单,如学生名单有误请与研究生秘书联系,学生名单核实后再录入成绩。

二、成绩单的打印、报送和存档

1.任课教师将试题、试卷、学生的答卷(论文)、平时成绩记录以及通过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登记表》(须本人签名)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培养单位须做好《成绩登记表》的归档,并将试题、试卷、学生的答卷(论文)、平时成绩记录等材料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2.各培养单位须复核学生人数与答卷(论文)份数,学生成绩与卷面成绩。复核无误后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实有误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工作人员须通过管理系统将成绩数据退回任课老师,并通知任课老师签名更正后,重新录入归档。

3.本学期结束前一周,研究生教育教学秘书应将汇总的每门课程成绩单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成绩一旦提交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必须经过培养单位核查审批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进行。

  

联系人:卓卉           联系电话:84225960

  

附件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4号)

  

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