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单位、任课教师:
为方便和简化教师的教学和指导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管理流程,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4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处决定利用研究生信息系统,各门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自行录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流程
1.自2020级开始,研究生的成绩录入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7天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sinfo.jhun.edu.cn/)录入课程成绩并提交(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1)。
2.2018级和2019级学生的成绩按照原来的方式提交Excel电子版和纸质版成绩单。
3.研究生课程成绩应包含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部分成绩比例按照相关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比例执行。成绩录入后,先保存核对无误后再进行提交。
4.在录入成绩前请先核实学生名单,如学生名单有误请与研究生秘书联系,学生名单核实后再录入成绩。
二、成绩单的打印、报送和存档
1.任课教师将试题、试卷、学生的答卷(论文)、平时成绩记录以及通过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登记表》(须本人签名)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培养单位须做好《成绩登记表》的归档,并将试题、试卷、学生的答卷(论文)、平时成绩记录等材料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2.各培养单位须复核学生人数与答卷(论文)份数,学生成绩与卷面成绩。复核无误后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实有误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工作人员须通过管理系统将成绩数据退回任课老师,并通知任课老师签名更正后,重新录入归档。
3.本学期结束前一周,研究生教育教学秘书应将汇总的每门课程成绩单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成绩一旦提交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更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必须经过培养单位核查审批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后方可进行。
联系人:卓卉 联系电话:84225960
附件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4号)
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绩录入操作说明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