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高等学校 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2725

  

鄂教函〔2021〕1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四五”高等学校

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鄂教研〔2020〕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优势特色学科(群)的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其中,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限报4个学科群或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限报3个学科群或学科;其他本科高校限报2个学科群或学科。

符合本项目建设目标的“十三五”立项建设的优势特色学科群可继续申报。已列入“双一流”建设的学科原则上不申报,确有需要,由学校结合实际充分论证后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学科(群)应符合学校学科建设规划,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设目标明确,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高,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示范引领作用。

申报学科群应包括1个主干学科和2-3个支撑学科(均为一级学科)。其中,申报交叉学科群的,应有清晰的学科交叉发展需求,以重大现实需求为牵引,以跨学科平台建设为抓手,有适应交叉学科建设发展的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学科团队、人才培养模式、资源配置方式及管理制度等。

学科(群)建设优先支持范围为:基础研究领域,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基础学科;“两新一重”建设领域,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国计民生领域,包括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公共卫生、信息安全、文化产业等;湖北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包括集成电路、地理空间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汽车、数字、生物、康养、新能源与新材料、航空航天等。

三、申报程序

(一)高校申报。高校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群或学科申报。

(二)专家评审。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学科群或学科立项建设建议名单。

(三)审定立项。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学科群或学科立项建设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表》(见附件1)和《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hbsxwb@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联系人:张俊,联系电话:027-87328152。申报内容应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如有涉密内容须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材料报送格式要求见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是高校发展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是提升高校办学水平、体现办学特色、彰显学校竞争力的重要抓手。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本校“十四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国家、省、校三级学科分层建设体系。

(二)各高校申报的学科群或学科要紧密结合国家、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本校学科优势特色进行充分论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申报。

(三)学科(群)建设周期为5年,各高校要科学研究制定学科(群)建设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建设期满后学科(群)实力得到明显提升。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表

2.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汇总表

3.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湖北省教育厅

                            2021年3月15日

附件1.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表.docx

附件2.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优势特色学科(群)申报材料报送格式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