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研工部、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培养和学位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生教育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2.承担校研究生教育的日常工作。
3.负责拟订并实施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及学位点建设工作。
4.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教学及管理规章制度。
5.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籍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及日常事务管理。
6.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担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和学士学位授予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承担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
7.负责研究生就业推荐工作。
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