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大鹏发布时间:2024-10-17浏览次数: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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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年度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采集的博导信息将报送教育部博导库。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24年9月1日前在我校取得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全部导师(含尚未实际指导研究生的导师、取得我校博导资格的外籍导师及兼职导师)。

二、填报方式与内容

1.填报内容:请认真阅读附件2《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按照文件要求填写附件1压缩包内所有表格(表格标红的字段为必填,为减少导师填报负担,已将去年填报的信息附上,请结合今年最新情况对已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对未填写信息进行补全、填报)。

2.注意事项:因学校最终通过教育部“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上报,为避免上报出错,请切勿更改EXCEL格式,部分单元格需按下拉框选择内容(如“国家”、“证件类型”等,如无下拉框显示则可能是打开EXCEL的软件版本问题),其他单元格需手动输入的必需按码表填写,务必逐个对照附件2中“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规范填报。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及时通知、督促导师完成填报,并及时做好汇总工作(将个人填报的表汇总到每个EXCEL表总表)。汇总好的填报表格打包(命名为“学院+导师信息填报汇总”)于10月21日(星期一)16:00前发送至邮箱wdpnk@qq.com按照上级单位保密要求,请不要使用社交软件发送。

四、注意事项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数据作为教育部博士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导师博导身份在教育部入库备案的重要途径。填报信息的准确度对博士生招生与导师本人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具有重要影响。请各培养单位和导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填报,严格把关,杜绝虚假、错误信息和漏填漏报。

2.统计时点(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2024年的9月1日。

3.科研情况统计范围:2023年1月—12月,仅限填写第一单位为江汉大学的科研成果。

1)科研项目填写由江汉大学作为项目管理单位、统计时间范围内、博士导师主持的处于“在研”状态或完成“结题”的科研项目。其中纵向项目仅填写省部级以上项目。涉密项目名称统一采用其他项目+流水号(流水号为阿拉伯数字整数)

2)科研论文填写统计时间范围内发表的科研论文信息。收录索引填写SCIESSCIA&HCIESCICPCI-SCPCI-SSHEIMEDLINECSCDCSSCI、其他,并按照收录索引名_收录号格式填入;多项收录时,按照收录索引名_收录号,索引名_收录号,……”填入。当选择“CSSCI”或其他时,可不填;其他必填。本人排名填入阿拉伯数字整数。

3)科研获奖填写统计时间范围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情况。

4)专利授权填写统计时间范围内获授权专利(著作权)情况,授权号填写专利号,非授权公告号

4.由于本次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培养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文件,保证数据采集质量,务必按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工作。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联系人:王大鹏,电话:84733251。


附件1:2024年全国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表(将点对点发送给各学院)

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上线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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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