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瑾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37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4〕8号)和《江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江校研〔2022〕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科学精神,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符合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申报者入学当年报到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之前。

(六)所有参评成果均应有原件证实,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所有成果要求江汉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还必须同时符合:

(一)课程学习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达到优良;

(二)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至少有1篇在对应学科正式发表的A类及以上论文(参照《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江校科【2021】25号进行认定),用稿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还必须同时符合:

(一)课程学习成绩的加权平均分达到优良;

(二)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必须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2.获得国家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且经学科认定该成果与学科相关,学术水平较高能投入实际生产应用;

3.至少有1篇在对应学科正式发表的B2类及以上论文或作品(参照《江汉大学学术成果和科研项目分类评价认定标准(试行)》江校科【2021】25号进行认定),用稿通知不能作为参评依据;

4.获得学校认定的国家级B类及以上学科和科技竞赛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的各类研究生创新实践赛事奖励,且排名第一。 


研究生在校期间,可多次申报国家奖学金,但两次获奖至少间隔一年,且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 

处于休学期间的;

2.有课程不及格的;

3.在学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的;

4.在学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5.在科研工作和临床等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的;

6.其他有损学校声誉行为的。

三、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名额分配

2024年省资助管理中心下拨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共计30个,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9个。各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择优推选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各单位推荐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不超过1个、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不超过5个。

五、工作安排及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9月29日-10月7日个人申请。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江汉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定表》(见附件1)、《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及课程学习成绩表、思想政治表现情况、论文和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同意后附支撑材料交学院初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10月8日——10日导师推荐及民主测评。导师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明确推荐意见;各培养单位广泛组织研究生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对申请者进行推荐测评,测评结果报送各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领导小组。

(三)10月11日——17日学院初评。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请者相关材料,按照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计分标准,计算、核实申请者得分,并结合得分及推荐测评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并公示。

(四)10月25日前学校评审。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报送材料

(一)《江汉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定表》;

(二)《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诚信承诺书》;

(三)《江汉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报送时请在学院内按分数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见附件3);

(四)江汉大学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报告及推荐名单(见附件4)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公信力,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国家、省和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让师生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此外,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广泛宣传研究生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扩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影响力。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方式:84733251

材料报送时间及地址:10月18日前将材料纸质版由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交至党委研工部行政楼3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30898609@qq.com。


附件:

附件1:江汉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定表.doc

附件2: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江汉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江汉大学XX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报告及推荐名单.docx


党委研工部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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