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8-10浏览次数:2569

关于开展申报2021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保障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持续推进研究生课程和教材建设工作,旨在建设一批体现学科专业优势和特色、契合我校研究生教育需求的高质量研究生课程和教材。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为目标,围绕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的优势和特色。

2.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其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为项目申报和管理责任单位。

3.按需建设、质量第一、择优立项为原则,重点支持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的教材、研究生核心类课程教材以及适用学生数量多、专业覆盖面广、教学需求迫切的教材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教材的主编或第一主编,应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

2.申报教材须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要求,应对应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内课程,能够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内容能够反映学科发展的最新理论、知识,理论严谨、结构合理。

3.申报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表、样张、编写大纲和目录、出版合同复印件。

4.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材由项目负责人签订立项合同书,并在自此后的一年内组织并完成编写出版工作,并在教材出版后,向研究生处提交教材存档。

5.立项建设项目的知识产权归江汉大学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6.项目负责人及编写人员应严守学术诚信,若有失范,将按照《江汉大学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办法》(江校科〔201716号)和《江汉大学关于印发学术不端行为处罚细则(暂行)的通知》(江校科〔2019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项目管理

教材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培养单位管理、学校统筹”的管理模式: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项目开展、经费使用管理等,培养单位负责组织遴选推荐,并负责立项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所属一级学科负责审核申报教材是否符合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和需求;学校负责组织立项审批、经费拨付和结题验收。

四、建设经费

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为2万元,对于入选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的项目额外划拨1万元的经费资助。其使用管理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申报程序

申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自主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和学科审核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照实际需要即时进行,学校评审拟于11月中下旬开展。

1.自主申报。申请人自主申请,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和样张、编写大纲和目录、出版合同复印件一起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

2.培养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组织遴选,对申报的教材进行择优推荐。

3.学科审核。由一级学科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由培养单位将其申报表、样张、编写大纲和目录、出版合同复印件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交至研究生处。

4.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立项结果。

联系人:罗丹娅   联系电话:84225960

联系邮箱:364387498@qq.com

 

 

附件:《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docx

 

研究生处

     202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