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校研〔2014〕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形成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现将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单项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19、2020级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有良好的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5、符合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原则及所在培养单位制定的相关评审实施细则。
三、各类别奖学金评选原则及推荐名额分配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评选原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在各一级学科内进行,各一级学科可结合本学科实际情况,在学校当年核拨的评奖总金额范围内,适当调整学业奖学金各等级的获奖比例,但各等级奖励的标准不变。
(2)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本校当年研究生复试办法计算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其中优先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评一等学业奖学金,调剂到本校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原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参评二等学业奖学金。
(3)2020、2019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2. 名额分配:
(二)研究生标兵奖
1.类别:“科研标兵”、“学习标兵”
2.评选原则:
(1)2019级研究生申报“科研标兵”。申报此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按2020-2021学年度科研成果进行认定,科研标兵评分方法参考《江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2)2020级研究生申报“学习标兵”。申报此类奖学金的研究生按2020-2021学年度学科成绩绩点由高至低进行排序,排名进行认定。
3.名额分配:2021年“科研标兵”共16个,“学习标兵”共20个。各一级学位点2019、2020级按照本学科可参评人数的2%确定名额(取整数,不足1人者按1人算,招生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推荐2人),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表:
一级学位点 | 一级学位点 | “科研标兵” (2019级) | “学习标兵” (2020级) | ||
参评人数 | 推荐名额 | 参评人数 | 推荐名额 | ||
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16 | 1 | 10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12 | 1 | 20 | 1 | |
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4 | 1 | 23 | 1 |
会计 | / | / | 76 | 2 | |
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11 | 1 | 15 | 1 |
教育学院 | 教育 | 34 | 1 | 48 | 1 |
应用心理 | 7 | 1 | 14 | 1 | |
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4 | 1 | 12 | 1 |
中国史 | 3 | 1 | 13 | 1 | |
美术学院 | 艺术 | 31 | 1 | 37 | 1 |
智能制造学院 | 控制工程 | 53 | 2 | / | / |
电子信息 | / | / | 122 | 3 | |
医学院 | 基础医学 | 2 | 1 | 15 | 1 |
临床医学 | 35 | 1 | 93 | 2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 | 5 | 1 | 23 | 1 |
体育学院 | 体育 | 9 | 1 | 13 | 1 |
环境与健康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5 | 1 | 19 | 1 |
合计 | 231 | 16 | 553 | 20 |
4.申报研究生标兵的同学可同时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分开填写,最终获奖以级别高者为准。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1.评选原则:
担任研究生学生干部超过1年;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名额分配:
按照不超过2019、2020级在校研究生人数5%确定总名额,2021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共39名,其中研究生会推选15名,其他各学院按照本学院2019、2020级招生人数情况按比例推选,如不足50人的学院可推选1名、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推选2名,以此类推。此处,申报该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可在研究生会和学院同时申报。
单位名称 | 参评人数 | 推荐名额 |
法学院 | 26 | 1 |
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 | 65 | 2 |
环境与健康学院 | 37 | 1 |
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 | 2 | 1 |
教育学院 | 49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8 | 1 |
美术学院 | 24 | 1 |
人工智能学院 | 71 | 2 |
人文学院 | 73 | 2 |
商学院 | 93 | 2 |
设计学院 | 19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30 | 1 |
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 20 | 1 |
体育学院 | 24 | 1 |
外国语学院 | 19 | 1 |
医学院 | 146 | 3 |
智能制造学院 | 78 | 2 |
研究生会 | / | 15 |
合计 | 784 | 39 |
(四)研究生公益活动奖
1.评选原则:
在2020-2021学年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且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研究生可以参评研究生公益活动奖,曾获得该项奖励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申报。
2.名额分配:按照不超过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确定总名额,共39名,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中择优评选。
(五)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
1.评选原则:
在2020-2021学年中获得校级文体比赛前三名、市级以上文体比赛前六名的研究生可以参评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
2.名额分配: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为准,团体奖由负责人按项目申报。
四、评审程序
(一)10月8—13日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文体活动优秀奖、公益活动奖的请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评定表》(见附件1),申请研究生标兵奖学金的请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评定表》(见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附支撑材料,交学院初评。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10月14—18日学院初评。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院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的申请宣传、动员、组织、申报材料审核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建议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主任委员、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教学秘书、研究生代表任成员等组成。各学院完成初评后,将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标兵奖学金评审推荐材料报送各一级学位点牵头学院;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研究生公益活动奖、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等单项奖学金评审推荐材料报送党委研工部。
(三)10月19—25日一级学科推荐。各一级学位点牵头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拟定本学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研究生标兵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一级学位点负责人、二级学科负责人和相关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人组成。
(四)11月3日前学校审定。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报送材料
(一)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名单(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二)各一级学位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一级学位点负责人签字);
(三)各一级学位点牵头学院报送本学科《江汉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江汉大学研究生标兵奖学金评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各学院报送本学院《2020-2021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级学位点 | 一级学位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冯老师 | 15092254875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商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高老师 | 13006143216 | |
会计 | ||||
法学院 | 社会工作 | 张老师 | 15623035819 | 770468292@qq.com |
教育学院 | 教育 | 杜老师 | 13971668975 | |
应用心理 | ||||
人文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余老师 | 15377089978 | |
中国史 | ||||
美术学院 | 艺术 | 张老师 | 17762503353 | 318822640@qq.com |
智能制造学院 | 控制工程 | 彭老师 | 17771427255 | |
电子信息 | ||||
医学院 | 基础医学 | 张老师 | 13871421101 | |
临床医学 |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 | 牛老师 | 13554244317 | 594017327@qq.com |
体育学院 | 体育 | 谢老师 | 13476122486 | |
环境与健康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潘老师 | 13114358313 | |
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 | 土木水利 | 孙老师 | 15327284466 | |
党委研工部 | / | 陈老师 王老师 | 18202779225 15377000802 | 230898609@qq.com 6485947@qq.com |
材料报送地址:师生服务中心4号窗口
附件: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申请评定表.doc
附件3:江汉大学2021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2020-2021学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情况汇总表.xls
江汉大学党委研工部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