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鄂学位〔2016〕2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本次省优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参加本次推荐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并且必须是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程序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本学院2015年校优硕士学位论文进行审议,确定拟推荐的优秀学位论文,并按优秀程度排序,将此排序名单进行3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候选名单报送学位办;
(二)学校组织评审小组,对候选的论文进行审核,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参加省优论文评选的推荐名单,并按论文的优秀程度进行排序推荐,推荐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三、材料报送
(一)书面材料
1.《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要求:正反打印、见附件1);
2.《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见附件2)。
(二)电子文档
1.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PDF和WORD格式各一份,文件名为“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学生姓名”,例如:11072_081701_20020523_张三.pdf),由WORD格式转换PDF文件请使用Adobe Acrobat Professional软件。
各学院须先对申请人的论文格式进行认真审核修改,再将论文进行PDF转换,各学院要对提交的PDF电子文档认真检查验收,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插(附)图、表是否完整、完好;
(2)总页码与目录是否一致,中间是否缺页;
(3)封面页、目录、摘要及关键词(中英文)、正文、参考文献,各项内容是否齐全;
(4)为保证作者论文版权,请在转换成PDF过程中应用安全属性(如禁止复制等)。
2.《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文件名为“11072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学生姓名.doc”);
3.《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WORD格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doc”)。
4.《硕士论文汇总数据库》(EXCEL格式,文件名为“学院名称.xls”)
(三)网上报送
由学位办根据要求,将各项数据通过网上系统进行检测、报送。
(四)公示与表彰
经省级专家评选,省级优秀学位论文初步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然后正式行文发布获奖论文名单,并颁发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证书和优秀硕士优秀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学校将对优秀学位论文获奖者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对指导教师给予奖励2000元。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论文应代表一定的学术研究水平,凡参评论文一经评审发现有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者,省学位办将予以通报、取消资格,并责成学位授予单位撤销其授予的学位;
(二)省学位办对所有上报论文一律采取匿名评审方式,在上报时应将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校名称等关键信息匿去(即用***代替),上报电子版论文不得存在加密、损坏等情况,否则将影响评审正常进行。
(三)推荐表中的各项成果获得的时间,均应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及获得硕士学位后的1年之内。
(四)推荐排序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
(五)推荐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内容由学位办填写,并统一加盖江汉大学公章。
(六)非外语语言类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原文如果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须再提供相应的中文版。
(七)所有表格要求用A4纸打印,不得手写。
(八)凡是推荐的硕士学位论文,需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九)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本着“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勿滥”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对论文的内容及格式进行严格把关,使得真正优秀的论文可以角逐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确保推荐质量,严禁论文中有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
(十)涉及到学科代码及名称的填写,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的标准代码和名称填写,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含新增一级学科)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填写。学科代码及名称可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数据中心”中查阅。
(十一)各学院于6月12日之前将材料报送研究生处(行政楼307)。
联系人:乔丽 联系电话:84225960 邮箱:277965251@qq.com
附件:
附件1: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附件2: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排序名单
附件3:硕士论文汇总数据库
附件4:江汉大学2015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