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活动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宪法的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主权国家或地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国家或地区的其他的法律、法令等都不得跟宪法相抵触,它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二.国家宪法日的设立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法律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三.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议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
(2)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3)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
(4)保障妇女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保护华侨、归侨、侨眷的合法正当权利等。
四.宪法与我们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江汉大学研究生会紧紧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主题,分别在研究生南区、北区宿舍楼内张贴了宪法学习海报,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氛围。
五.江研学子说
人文学院 广播电视专业研究生 鲁月
通过本次宪法日的认真学习,我掌握了宪法的基本内容,更加领悟到宪法和国家是充分融合、密不可分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研究生,我们应该自觉学习宪法,自觉增强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积极做好宪法的宣传者和传播者。
体育学院 体育教学专业研究生 王耀林
近几年,我越来越感觉到我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我相信,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将会最终惠及每一个个体,让社会更加和谐美丽,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教育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研究生 王晓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研究生,我们更应该争当时代的先锋,砥砺前行,树立宪法信仰,做到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人文学院 广播电视专业研究生 杨程珺
通过本次学习宪法,使我进一步增强了解国家大事、关心国家大事的意识。我们每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作为一名研究生党员,更需要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落实,做好宪法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发挥模范先锋作用。
教育学院 应用心理专业研究生 金一然
我对法律的了解,大多来自于劳动关系法的课堂,我认为我们应该从更多渠道获取法律知识,在这个宪法日,我通过了一些实际的案例来了解法律,认识到只有对法律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捍卫自己。宪法规定和保障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春雨般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体育学院 运动训练专业研究生 闫钊
宪法日不仅是纪念宪法的诞生,更是一次普法的宣传,我认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律权威,培养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才是宪法日更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