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2-20浏览次数:3235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新学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研究生开学教学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教学检查与应急处置

(一)按照校历安排获批准返校研究生,于2022年2月21日(第一周周一)开始上课,请将课程计划表通知到所有任课教师和研究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及春季开学时间,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教学工作方案,提前有序做好各项教学准备和相关工作安排,细化教学过程中的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并提前做好学期线上教学预案。

(三)任课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做好备课工作,确保新学期课程教学正常开展,做好线下教学和线上教学两手准备,并根据疫情形势的发展变化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妥善采取相应的教学方式方法。

(四)针对中高风险地区的研究生,制定切实可行的课程教学方案,“一人一策”,“一课一策”,开展针对性的学业帮扶和个性化指导,确保每一位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上都不掉队。

(五)做好开学教学检查工作。请各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任课教师备课情况及课堂秩序,做好检查记录,留存备查。   

(六)做好教学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工作。如果师生在上课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迅速进入隔离观察点,并立即报告校医院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成绩管理学业预警

(一)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开学期间再次确认研究生选课情况如需调整,在开学1周内调整选课学生名单;通知任课教师及时录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2周系统将关闭调整学生名单功能,第10周系统将关闭成绩录入功能

(二)各培养单位要做好毕业研究生课程成绩和必修环节审查工作,对未修满课程学分未完成必修环节学分认定以及未达到其它毕业要求的研究生进行学业预警,抓紧完成课程学习及有关培养环节要求,并告之做好延期毕业准备。

(三各培养单位要做好延期毕业研究生学习年限的清查工作,对临近最长修读年限的研究生,要对其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督促其抓紧完成学业,并告之做好不能毕业、结业或肄业的准备。

各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导师要做好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创新实践、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妥善安排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进度,根据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时间安排,按时完成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准备工作

三、其他事项

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在2月21日前全面落实研究生教学培养各项安排,对教学与培养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研究生教学培养工作准备到位、正常运行。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研究生。对于教学培养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84733251

 

研究生处    

2022年2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