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江汉大学2015级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杨方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2815

各学院、相关单位、全体2015级研究生:

根据《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江校研〔2011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我校2015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期限

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一般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执行期为11.5申请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结题。

二、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研究生导师、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策划,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本人申请。1114日前,由研究生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书》纸质档(双面打印并胶装)和电子档交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学科秘书(化学化工类请交给老师,管工类请交给柯老师,临床类请交给张老师,艺术类请交给朱老师

一级学科审核。1118日前,一级学科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含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

专家评审。1125日前,由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匿名评审;

会议评审。11月底,由项目管理工作组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资助项目公示。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条件、资助经费等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请申请者参照该管理办法申报。对于申请并承担国际交流或国际合作类的项目,学校将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办法(试行)》予以资助。

2. 一级学科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小组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学院名;每名研究生申报材料文件夹名为:专业-年级-姓名,例:化学工程-2015-张三。

3. 严格实施申请人资格审查,项目申请者应认真、准确地填写本人信息,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实,项目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联系人

老师: 18986010491    370761279@qq.com

柯老师: 13317130579    784049178@qq.com

张老师: 13871421101    77071383@qq.com

朱老师: 15072490890    634570708@qq.com

杨老师: 17702766875    275846227@qq.com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申请汇总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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