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评先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4]8号)、《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6]16号)和《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校研[2014]5号)文件精神,为肯定成绩,鼓励优秀,建立良好的研究生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拟开展我校2016年研究生的评先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 研究生标兵奖;
3.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4.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5. 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
6. 研究生公益活动奖。
二、申请条件及评选人数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 申请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具体条件见《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 评选人数:5名。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
1. 评选范围:基础修业年限内研究生。
2.申请条件:2016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研究生新生初试、复试成绩,参照其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和表现进行评定,不需另外申请。评审结果已2016年10月11日公示。
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课业成绩,加权后按照学科类别进行排名,顺次评奖。
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科研成果,按照《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成果计算办法计分,按学科类别进行排名,顺次评奖。
3.名额分配:
年级 | 参评人数 | 一等(10%) | 二等(20%) | 三等(70%) |
2014级 | 58 | 6 | 12 | 40 |
2015级 | 94 | 9 | 19 | 66 |
2016级 | 102 | 10 | 20 | 72 |
合计 | 254 | 25 | 51 | 178 |
(三)研究生标兵奖学金
1. 申请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工作能力等诸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得到师生一致好评。具体条件见《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2. 评选人数:
研究生标兵奖学金5名。管理科学与工程1名、化学化工类2名、临床医学1名、艺术1名。
3. 研究生标兵奖学金可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同时申报,申请表分开填写,评选结果以奖励级别高者为准。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1. 申请条件:担任研究生学生干部超过1年;认真宣传、贯彻上级指示和精神,并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大家服务,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创造性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学习努力,成绩优良。
2. 评选人数:14名。
3. 名额分配:每班1名,研究生会2名。
(五)研究生文体活动优秀奖
1. 申请条件:2015-2016学年获得校级文体比赛前三名、市级以上文体比赛前六名。
2. 评选人数:以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为准,团体奖由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申报。
(六)研究生公益活动奖
1. 申请条件:热心社会公益活动,且得到校级以上表彰。
2. 评选人数: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数的5%。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及班级初评。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评定表》,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标兵奖学金的请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兵奖学金申请评定表》,经指导教师同意后,于11月15日前交班级评定小组进行初步评审,核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2.学院评定推荐。班级评定小组汇总申请材料,报送至申请者所在学院,征求学院意见。
3.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评审。各班于11月16日前,将征求学院意见后的申请材料报送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评审。经公示5天后,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于11月22日前,报送评审推荐结果和评审材料到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处)。
4. 学校评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四、其他要求
1. 研究生应坚持实事求是,填写真实材料,如实申报;
2. 指导教师应本着对研究生负责的态度,酌情推荐;
3. 各学院应对本次评先评优工作高度重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
4.不能参评人员的认定见《江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江校研[2014]5号)有关规定。
5. 国家奖学金申请者所获成果应为进入研究生阶段获得的所有成果,时间截止到校级评审会召开之前。其他类别奖学金申请者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以各一级学科评审细则为准。
五、联系方式
1. 一级学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化学化工类:刘老师,18986010491,370761279@qq.com
管工类:柯老师,13317130579,784049178@qq.com
临床医学:张老师,13871421101,77071383@qq.com
艺术:朱老师,15072490890,634570708@qq.com
2. 研究生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杨老师,17702766875,275846227@qq.com
黄老师,18986160056,609297712@qq.com
3. 学校纪委联系方式
(027)84225801,jw5804@jhun.edu.cn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1月12日
附件:
2. 《江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兵奖学金申请评定表》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级学科评审推荐以后填写)
4. 《江汉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各一级学科公示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