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开学阶段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级研究生导师互选工作
(一)互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学生为本、导师为主、学院(部)协调”的基本原则,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2.研究生选择导师在先,导师确认研究生在后,以自愿选择为原则,学院(部)协调安排为例外。
3.双选时以专业、学习或研究方向为基础,导师本年度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招生类别、招生学院(部)、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与研究生类别、学院(部)、学科专业一致。
(二)互选对象
经学院(部)审核、研究生院复核通过的2025年招生导师和已经报到注册的2025级研究生(含保留入学资格到期的研究生)。
(三)互选方式
在研究生系统进行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以网上互选结果为准(详见附件1操作指南)。
(四)互选时间
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的时间:9月8日-9月12日
(五)工作程序
1.制定具体方案。9月1日-3日,请学院(部)根据通知内容,制定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在研究生系统“导师管理> 师生互选管理 > 招生人数设置”页面设置导师批准招生人数限额(注意: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经学院(部)批准适当增加招生名额情况的除外,此类情况需事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完善导师信息。请学院(部)在系统“导师管理> 招生资格管理 > 招生资格审核”页面查看在本学院(部)申请本年度招生的导师名单和审核情况(其中可能含有跨学院(部)招生导师),在9月8日前,组织招生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上述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完善导师基本信息、丰富导师栏目等内容(详见操作指南),以便研究生了解导师情况,填报互选意向(注意:导师可在系统“教师管理 > 个人管理 > 导师基本信息”页面“导师风采隐藏字段”设置是否在研究生院网站“年度招生导师风采”页面显示本人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3.组织师生互选。9月8日-9月12日,组织在本单位研究生和申请在本单位招生的导师(可能包含外单位导师)开展网上师生互选,学院(部)可在系统“导师管理> 师生互选管理 > 互选规则设置”页面微调互选截止时间,但互选开始时间不得修改。互选期间,学院(部)需要在系统“互选结果查询、未选择导师名单”页面关注互选情况,及时进行适当的互选协调干预工作,保障师生互选工作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1.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部分学院(部)以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后续需经选拔前往联培单位开展联合培养。为保障联合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这部分研究生不在系统上进行师生互选,请相关学院(部)与研究生院培养办沟通后,全面考虑、充分筹划这部分研究生的导师分配工作。
2.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结合学院(部)实际,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互选工作。校外导师及人事或劳动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原则上不独立招收、培养研究生,应与校内导师合作成立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学院(部)应为其安排校内导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师生互选应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之上。学院(部)应通过师生见面会、向导师和研究生提供双方相关情况等多种形式促进师生相互了解。参与互选的导师和研究生也应主动了解对方情况。
4.招生导师应当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并能提供必要的培养条件。导师需在其科研项目和课题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付助研岗位津贴,为指导的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
二、学生注册
(一)注册对象
2025级新生、全体老生(含延期毕业在校生)。
(二)注册程序和时间
1.网上注册
(1)研究生(含新生和老生)网上注册开始与截止时间:9月2日-9月7日24时
(2)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期网上注册”页面提交注册申请(详见附件2操作指南)。
(3)学院(部)秘书在系统“学籍—学期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审核”页面根据研究生报到、返校情况据实审核,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才能选课选班或制定培养计划。学院(部)批量注册的研究生,学院(部)也需要在“网上注册审核”页面完成审核。
(4)学院(部)在系统“学生管理 > 学期网上注册 > 网上注册审核”页面下载并填写“学期注册审核情况备案表”(注意:新生情况无需填入此表),将未注册或学院(部)审核不通过的老生信息填入此表并给出处理意见,此表于9月12日前报研究生院。
2.现场注册
网上注册后,研究生需持研究生证请学院(部)辅导员或秘书老师加盖学期注册章。2025级新生领取研究生证后,请按右图示例填写并粘贴本人照片后交回学院。
学院(部)请于9月12日前将收齐的研究生证交研究生院加盖学校钢印(无学校钢印的证件无效)。研究生证加盖钢印发放后,再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等事宜。
(三)工作要求
1.新生和全体老生(含延期毕业研究生)都要按期进行网上注册,不允许他人代为注册,并及时交纳学费,学院(部)及时审核。未网上注册的研究生无法进行选课、申请毕业等学业相关操作。
2.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期注册的研究生,须提前向学院(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注册者,按《江汉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学院(部)应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审核研究生报到注册情况,学院(部)凡未在《学期注册审核情况备案表》(此表不填写新生情况)内填报注册处理意见的,均视为研究生已正常报到注册,学校将根据学院(部)注册审核结果在学信网上予以注册。
三、网上选课选班及免听、重修申请
(一)研究生网上选课选班
1.工作对象:新生、老生。
2.工作时间:老生9月2日—6日,新生9月8日—9月14日。全体新生和老生应在相应时段内,尽快完成本学期网上选课选班,以免因部分课程班级名额有限,无法选上。如因班额已满无法选上,则只能在下一学年补选此课程。
3.工作程序:
(1)学生在系统“培养管理—上课班级锁定”选择、锁定本学期上课班级。
(2)在系统“培养管理—学期个人课表”查看锁定成功的上课课程。
4.注意事项:
(1)新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后,新生方能进行本学期网上选课选班工作。
(2)学生不能锁定培养计划之外的课程上课班级。只有成功锁定上课班级的课程,才会出现在学生本学期课表内。学期个人课表内没有的课程,学生前往上课将无法取得成绩。
(3)所有上课班级锁定后,学生务必在系统“学期个人课表”页面查看并确认上课课程及班级。课表内所有课程,学生必须前往上课。不上的课程,务必退选。否则,课程成绩将以0分出现在个人成绩单。
(4)个人培养计划与学期网上选课选班微调,将于正式上课一周后择期开放,具体时间视情另行通知。学生可在微调期内,查缺补漏,细微调整,其他时间一律不受理。
(二)新生免听申请及老生重修课程申请
1.新生免听申请。新生可于9月20日前,在系统“培养管理—课程免听申请”页面根据免听条件,申请免听《研究生英语》课程,审核通过方可免听,免听课程不免考。
2.老生重修申请。老生可于9月20日前,在系统“重缓补考申请”页面申请重修。审核通过方可重修。如班额已满,则重修失败,下一学年再重修。成绩不及格的课程,才可申请重修。
四、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5年9月8日至9月30日。
(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检查;研究生院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
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一级、二级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督导。
(四)检查内容
1.研究生到课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2.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课表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是否严格办理调课申请,是否有教学大纲、课件等。
3.培养单位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情况:对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包括课程大纲、课程试卷和答卷、课程论文、作品等。
(五)检查形式
1.随堂听课。检查人员到教室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
2.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对各学院(部)课程考核档案进行随机抽查,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六)工作要求
检查完成后,培养单位将《听课记录表》和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情况于10月1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适当时间反馈检查结果。
以上“一、2025级研究生导师互选”和“二、学生注册”工作联系人:学位办王老师,联系电话:84733251;
以上“三、网上选课选班及免听、重修申请”和“四、教学检查”工作联系人:培养办黄老师,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1: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操作指南(适用于:导师、研究生新生、学院秘书).pdf
选课选班等其他研究生系统使用说明参见以下网址:
https://gs.jhun.edu.cn/54/ad/c6150a218285/page.htm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