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黄志雄发布时间:2022-05-11浏览次数:1061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筹安排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

(一)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不可免修,专业实践安排主要采取研究生在校内导师的指导下,通过与实践基地双向选择,由学院集中安排进入实践基地的方式进行。

(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取得规定学分后,于第二学年九月底之前完成派送到实践基地的工作。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全程基地实践培养模式执行。

(三)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派送工作,仔细统计、核对和登记本学院已修满课程学分、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研究生情况,落实每名研究生具体安排,确保校外工作时间符合要求。对于因各种原因未修满课程学分者,相关派送工作应延后。所有派送研究生需事先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

(四)各学院请于531日前将本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复印件交研究生处备案,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实践学习,视为自行外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质量

(一)各学院可制订实践教学相应的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组织管理、考核、总结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双导师指导学生制订好实践教学计划。

(二)各学院应加强研究生实践教学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研究生处将适时开展检查工作。

(三)各学院应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加强与相关行业合作,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共建多种形式的实践教学基地,通过签订协议,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研究生专业实践、实习实训岗位及任务、联合开设实务课程及考核等作为基地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

(一)各学院必须做好研究生实践教学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实践教学基地加强对研究生的工作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其在实践中的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二)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与研究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并确定实践教学期间各阶段研究生的校内外安全管理负责人。

(三)不得安排研究生到中高风险地区进行实践教学,研究生外出实践教学期间要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返校时按照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处

2022511


江汉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