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陈瑾发布时间:2022-09-06浏览次数:2465

 各培养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遴选推荐我校优秀大学生代表参评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即日起至202298日。

    二、推选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研究生。

三、推选名额。请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年度人物推选工作,各培养单位限推荐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我们将综合各培养单位推荐人选情况,择优向上推荐。

四、推选要求。各培养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推荐人选信息及事迹应在本校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

1)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表(附件1)。

请各培养单位按照要求,填写本校推荐人物信息,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作为本校学生的推荐凭证。

2)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个人简介1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撰写,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院内公示文件或网页截图(网页截图须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2.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无需邮寄,推荐信息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扫描版及word文档电子版,校内公示文件或网页截图报送盖章扫描版,所有文件打包以“学院名称+被推荐人姓名”命名后发送至23898609@qq.com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98日,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表等.docx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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