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启动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25〕32号)和湖北省科协《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湖北省推荐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我校在读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的中国籍博士研究生(距离毕业时间2年以上),且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4)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5)同等条件下,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获得者或研究生阶段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优先推荐。
(6)同等条件下,曾在本领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优先推荐。
二、组织推荐时间及程序
1.有意向申报的博士生填写《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详见附件1)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详见附件2)的相关信息,并连同相关证明(国家奖学金证书、论文、专利、科研奖励等)于11月11日前提交至本单位研究生秘书。
2.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审核、遴选并排序(按一级学科),于11月13日前将申报人的推荐表及本单位的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
3.学校将于11月18日前组织专家按照湖北省科协分配给我校的名额进行评选。
4.学校将于11月23日前完成公示,并按照相关要求将推荐候选人的相关材料上报至湖北省科协。
三、其他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专项计划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博士生申报,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黄志雄
联系电话:84733251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doc
附件2 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3 中国科协办公厅文件.pdf
附件4 关于做好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湖北省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