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大鹏发布时间:2022-10-20浏览次数:2885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强学业考核,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计划于2023年6月申请毕业且已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的研究生,具体包括:2020级全体研究生及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其他年级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工作时间

2022年10月20日至12月31日

三、考核组织

1.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成员由研究生所在学科专业内3或5名专家组成。

2.课程及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由学院秘书老师负责审核,学位论文(毕业作品)中期进展情况由考核小组负责审核。

四、工作流程

1.提交考核申请。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中期考核登记”页面填写中期考核内容,提交后请导师审核。

2.导师网上审核。导师要掌握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工作态度和平时表现,在系统“学生毕业管理—中期考核审核”页面填写评价内容并完成审核操作。

3.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核查。学院秘书要根据印刷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成绩单,对照当前阶段应修学分及应完成的学业进度,核查学生已修学分是否达标、必修环节或实践课程是否满足相应进度的学业要求,所修所选课程是否符合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是否存在错选漏选、错修漏修课程情况。在系统“毕业—中期考核管理—中期考核审核”页面填写核查意见并完成审核操作。

4.报送考核材料。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与学位—中期考核审核”页面打印《中期考核表》,签名后会同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艺术类专业提供)报送学院秘书,由秘书提交考核小组审阅。

5.小组考核。(1)各学院根据学院工作情况安排具体考核进程,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标准,成立中期考核评议小组,确定考核形式和考核时间。(2)研究生按考核小组要求汇报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情况,听取修改意见,考核小组根据中期考核标准评定考核结果。(3)各学院及时向研究生和导师反馈考核结果,对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提出整改措施,安排二次考核。

6.材料审核归档。学院秘书汇总《中期考核表》,报分管领导审批盖章,确认签名齐全及材料无误后装入研究生学位档案盒归档。学位档案关乎研究生毕业与学位申请,学院需谨慎整理,妥善保管。

五、工作要求

1.中期考核主要考察研究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是培养质量过程管理的必要环节,未参加中期考核的,无法通过毕业答辩资格审查。

2.学院务必对照印刷版《人才培养方案》仔细核对研究生所选和已修课程,核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杜绝错选、漏选、错修、漏修课程情况。

3.学院要对中期考核未达到相关要求的研究生主动跟踪,要求导师加强指导,督促研究生跟上培养进度,对毕业前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建议延期毕业。

4.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学院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丰富考核形式,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合理安排考核工作。

 

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 1.江汉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研究生系统内生成)

       2.《2020级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


 

   研究生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