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研究生课程教学平稳进行,树立良好的教风与学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堂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2月27日至3月31日。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及研究生教育分管领导;一级、二级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督导员。
三、检查范围
本单位开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四、检查内容
(一)研究生到课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二)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课表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是否严格办理调课申请,是否有教学大纲、课件等。
(三)课堂教学是否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职责;是否着力培养研究生的知识获取能力、学术鉴别能力、独立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否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教材选用是否规范。
(四)培养单位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情况: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包括课程大纲、课程试卷和答卷、课程论文、作品等。
五、检查形式
(一)随堂听课。检查人员到教室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
(二)随机抽查。研究生教育督导员抽查课堂教学情况,并对各培养单位课程考核档案进行随机抽查,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各培养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整改。
六、工作要求
检查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将《听课记录表》和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情况于4月7日前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于适当时间反馈检查结果。
附件听课记录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