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江汉大学考点温馨提示

发布者:范吉子发布时间:2025-12-12浏览次数:10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51220日至21日举行。为助力广大考生顺利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1. 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在1210日至21日期间及时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标记文字信息。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相关说明并核对考生信息。

  1. 主动接受入场安检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按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2.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1. 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要求粘贴条形码。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3.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15分钟后未到达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区内逗留或者交谈。

5.考生应当在答题卡、答题纸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6.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8.我省研考考点均为标准化考点,实施考场实时智能巡查、无线电信号屏蔽全覆盖。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均实行全时段、无死角视频监控,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实时智能抓拍违规行为,监控视频和后期录像回放都可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草稿纸带离考场的,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等行为均属考试违纪,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考试相关内容,携带文字资料、电子存储设备或其它无线电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一律取消本次考试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作弊、代替或者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严守纪律,诚信应考。

四、做好出行和食宿安排

1.考点布局图详见附件2,考生可于12198:30起到考区现场查看考场安排,校外考生凭准考证入校。

2.考试期间,学校开放一、二、五号门供考生入校和离校,校外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校。谢绝外来车辆入校。

3.考试期间,正值冬季,请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健康管理。合理安排住宿,及早出行,为安全检查、入场身份核验等入场环节预留充足时间。入场安检将于每场考试前90分钟开始。

4.学校各食堂将为校外考生提供餐饮售卖服务,供考生选择使用。

5.考点提供午休场地,考生可至J04教学楼相应教室午休。

6.考点提供医疗服务,考生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可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

7.考点设置考生服务点,如遇准考证丢失等情况,考生可在服务点进行打印。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通知为准。

祝广大考生考出好成绩!


江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51212




附件1


关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禁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等物品的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研考防范手机等高科技作弊工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97 号)等文件精神,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特提示如下:

1.本考点设置了安检门检查环节,请考生预留时间提前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2.考生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前要进行安检,所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任何规避安检门安检或通过技术手段藏匿上述物品、规避安检门正常检测,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将上述物品带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的,将按作弊处理。

3.入场考试须经智能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两次安检,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背包、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考点安检速度和进程,耽误入场参加考试。

4.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事先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提前与考点联系并由考点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5.本考点考生数量大,办理手机等物品的存取会影响考生个人进出考场时间,请考生尽量不要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通讯设备和计算器等物品到达本考点。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需在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外放置手机等物品的,考点提供统一放置区域。请在指定区域处,按工作人员提示进行放置,并妥善保管“回执小票”。因“回执小票”丢失或未按照要求放置,以及其他因个人原因,导致手机等遗失、损坏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望周知并予配合,祝研考顺利!


江汉大学研究生院

20251212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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