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9浏览次数:4468

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培养过程,现决定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养方案修订对象

1.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管理科学与工程等3个学科按照一级学科来制订培养方案。

2.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学科按照二级学科来制订培养方案

二、培养方案修订的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2. 为保证培养方案的编写质量,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必须经过充分论证,由本学科学科带头人负责组织培养方案的编写。

3. 修订后的培养方案须经本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讨论通过。

    4. 按照《江汉大学关于制订(修订)2013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的要求进行编写。

5. 材料报送时间 :截止至2013524日,上报纸质版(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及电子版材料各一份至研究生处培养管理办公室,邮箱地址10673070@qq.com

 

附件:江汉大学关于制订(修订)2013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1. 江汉大学关于制订(修订)2013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