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据《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动我校201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期限 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一般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执行期为1~1.5年;申请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结题。 二、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研究生导师、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策划,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2013年11月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项目申请材料(含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等)集中报送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简称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 2013年12月1日~12月15日,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组织专家对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2013年12月16日~12月23日,对拟立项项目公示; 2013年12月24日~12月31日,上报计划任务书,划拨经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的申报条件、资助经费等在《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已明确,请申请者参照该管理办法进行申报,请各学院做好本单位申请人员的资格审查。对于申请并承担国际交流或国际合作类的项目,学校给予大力资助。 2.各学院统一报送申报材料,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对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的拟申请项目进行初审、排序后,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在项目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纸质文档以及《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申请汇总表(排序)》(见附件2)于2013年11月30日下午5:00前报送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小组。 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学院名;每个学生申报材料文件夹名为:专业-年级-姓名,例:化学工程-2012级-张三。 3. 严格实施申请人资格审查,项目申请者和参加申请者应认真、准确地填写关于本人的各种信息,尤其是年龄、研究生类型及入学时间、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基础与条件等情况。一旦发现申请者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实,项目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申请汇总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1. 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 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