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汉大学接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含国际研究生)管理工作,现对我校联合培养研究生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工作,填写《江汉大学接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备案表(在读)》(附件一)、《江汉大学接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备案表(已毕业)》(附件二),电子版研究生处网站可下载。单位汇总后,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将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行政楼3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673070@qq.com。
研究生处
2014年9月28日
1. 江汉大学接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备案表(在读)
2. 江汉大学接收联合培养研究生登记备案表(已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