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据《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江校研〔2011〕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启动我校201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期限 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一般项目执行期不超过1年,重点项目执行期为1~1.5年;申请人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结题。 二、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学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研究生导师、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策划,认真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11月中旬,由研究生本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申请书》(纸质档和电子档)交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学科秘书(晋老师、柯老师); 11月下旬,一级学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含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 11月底,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组组织专家对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12月初,由项目管理工作组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拟资助项目。 12月中旬,对拟立项项目公示。 三、注意事项 1. 项目申报条件、资助经费等以《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请申请者参照该管理办法申报。对于申请并承担国际交流或国际合作类的项目,学校给予大力资助。 2. 一级学科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小组,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为学院名;每名研究生申报材料文件夹名为:专业-年级-姓名,例:化学工程-2013级-张三。 3. 严格实施申请人资格审查,项目申请者应认真、准确地填写本人信息,凡提供的相关信息不实者,项目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联系人 晋老师: 18986146009 hmay7321@163.com 柯老师: 13317130579 784049178@qq.com 杨老师: 17702766875 275846227@qq.com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14年11月8日
1. 附件1. 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 附件2. 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学院初审通过项目申请汇总表
3. 附件3:江校研〔2011〕9号-关于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