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含2023级研究生课程)。
二、工作安排
(一)5月21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需要开设的课程,并确定任课老师,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计划表》并提交研究生院。
(二)5月26日前,研究生院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的分解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开课单位。
(三)6月2日前,研究生院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排课,并将公共课程排课情况反馈给各开课单位。
(四)6月16日前,各开课单位初步完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程排课。
(五)6月23日前,组织在校研究生选课。
(六)6月30日前,研究生院与各开课单位对排课选课结果进行检查,及时完善调整。
(七)7月6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发到任课老师。
三、工作要求
(一)按时完成。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是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前提和保障,各开课单位应严格按照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顺利完成。
(二)新课试讲。针对制(修)订2023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产生的新开课程,各开课单位需要严格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组织新课试讲,并将试讲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严密组织研究生选课。各培养单位需要严密组织本单位研究生选课,减少漏选、错选等问题的发生,对相关问题及时发现和调整。
附件1.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