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评选2023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

发布者:王大鹏发布时间:2023-05-31浏览次数:191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争创省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现将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评选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从保证研究生教学和学位授予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尽早布置,坚持“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原则,精心组织好今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范围

参加本次评选的硕士学位论文(作品)应为2023年首次申请学位并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作品),延期申请学位者和涉密的学位论文(作品)不在参评范围。

三、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评选范围内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3%。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术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属本学科当前发展的前沿、重要课题或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2.论文观点正确,运用了最新的理论知识、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论证严密;理论或方法具有创新性,其结果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二)优秀专业硕士学位论文(作品)

1.论文(作品)选题应紧密联系本专业学位领域的实践,属本领域的重要或热点问题,要有实用性、针对性并兼顾创新性,具有较高的指导价值和实用价值。

2.论文(作品)侧重于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系统完整、方法有效、结论可靠,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用价值,论文所提出的理论、方法和策略能较好地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突出的、典型的问题,能为本行业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

(三)学位论文(作品)相似性检测复制比小于20%(不计复检),校外同行专家评阅结果均为“B”及以上且至少有1个“A”。论文答辩须获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且答辩成绩为90分及以上,艺术硕士专业实践能力展示(毕业展演)考核应为90分及以上。

五、评选方式

(一)遴选推荐

1.个人申报。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研究生,经导师推荐后,填写《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并准备2本学位论文终稿,报送所在学院。

2.学院遴选。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按照一般不超过评选范围内本学院获得硕士学位人数的6%确定符合评选条件的推荐名单,填写《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2)报研究生院。

(二)审批表彰

1.研究生院将推荐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最终确定2023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2.学校将对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作品)的作者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为作者颁发“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荣誉证书,为论文指导教师颁发“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9日前将《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推荐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质版(2本)送交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大鹏    联系方式:84733251

 

附件1: 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

附件2:江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xls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