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开学阶段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
(一)注册对象
2026级新生、全体老生(含延期毕业在校生)。
(二)注册时间和程序
1.注册时间:
新生:9月1日-9月6日24时;
老生:9月5日-9月18日24时。
2.注册程序: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期网上注册”页面提交注册申请。
(2)学院(部)秘书在系统“学籍—学期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审核”页面据实审核。
注:学院(部)审核通过后,研究生才能选课选班或制定培养计划。
(3)批量注册的研究生,学院(部)也需要在“网上注册审核”页面完成审核。
(4)未注册或学院(部)审核不通过的研究生信息须填写“学期注册审核情况备案表”,并给出处理意见,学院归档备查。
注:在系统“学生管理 > 学期网上注册 > 网上注册审核”页面下载“学期注册审核情况备案表”(新生情况无需填入此表)。
现场注册:网上注册后,研究生持研究生证到学院(部)学科办加盖学期注册章。
注:2026级新生研究生证由学院在新生报到一周内发放并办理学期注册章加盖事宜。
(三)工作要求
1.新生和全体老生(含延期毕业研究生)都要按期进行网上注册,不允许他人代为注册。未网上注册的研究生无法进行选课、申请毕业等学业相关操作。
2.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期注册的研究生,须提前向学院(部)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注册者,按《江汉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各学院(部)应及时审核研究生的注册,凡在研究生系统作出审核通过,均视为研究生已正常注册。学校将根据学院(部)审核结果统一在学信网上予以注册。
二、2026级研究生导师互选工作
(一)互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学生为本、导师为主、学院协调”的基本原则,在师生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进行。
2.研究生选择导师在先,导师确认研究生在后,以自愿选择为原则,学院协调安排为例外。
3.双选时以专业、学习或研究方向为基础,导师本年度招生资格申请审核通过的招生类别、招生学院、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应与研究生类别、学院、学科专业一致。
(二)互选对象
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复核通过的2026年招生导师和已经报到注册的2026级研究生(含保留入学资格到期的研究生)。
(三)互选方式
在研究生系统进行新生与导师网上互选,以网上互选结果为准。
(四)互选时间:9月1日-9月13日
(五)工作程序
1.制定具体方案。9月1日-3日,请学院根据通知内容,制定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在研究生系统“导师管理 > 师生互选管理 > 招生人数设置”页面设置导师批准招生人数限额。
注: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4人,经学院批准适当增加招生名额情况的除外,此类情况需事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完善导师信息。9月1日-3日,请学院在系统“导师管理 > 招生资格管理 > 招生资格审核”页面查看在本学院申请本年度招生的导师名单和审核情况(其中可能含有跨学院招生导师),在9月6日前,组织招生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上述导师登录研究生系统,完善导师基本信息、丰富导师个人主页栏目等内容,以便研究生了解导师情况,填报互选意向。
注:导师可在系统“教师管理 > 个人管理 > 导师基本信息”页面“导师风采隐藏字段”设置是否在研究生院网站“年度招生导师”页面显示本人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
3.组织师生互选。9月7日-9月13日,组织在本单位研究生和申请在本单位招生的导师(可能包含外单位导师)开展网上师生互选,学院可在系统“导师管理 > 师生互选管理 > 互选规则设置”页面微调互选截止时间,但互选开始时间不得修改。
注:互选期间,学院需要在系统“互选结果查询、未选择导师名单”页面关注互选情况,及时进行适当的互选协调干预工作,保障师生互选工作顺利完成。
(六)工作要求
1.为进一步深化学校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培养模式,部分学院以卓越工程师专项、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录取的研究生,后续需经选拔前往联培单位开展联合培养。为保障卓越工程师专项培养和联合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这部分研究生不在系统上进行师生互选,请相关学院与研究生院沟通后,全面考虑、充分筹划这部分研究生的导师分配工作。
2.导师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工作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首要环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结合学院实际,精心组织,按时完成互选工作。校外导师及人事或劳动关系不在我校的导师,原则上不独立招收、培养研究生,应与校内导师合作成立导师组,共同指导研究生,学院应为其安排校内导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师生互选应建立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之上。学院应通过师生见面会、向导师和研究生提供双方相关情况等多种形式促进师生相互了解。参与互选的导师和研究生也应主动了解对方情况。
4.招生导师应当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并能提供必要的培养条件。导师需在其科研项目和课题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支付助研岗位津贴,为指导的研究生发放助研岗位津贴。
三、制订培养计划、网上选课选班及免听重修申请
(一)制订培养计划
1.工作对象:新生。
2.工作时间:9月7日—9月13日。
3.工作程序:
(1)学生在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提交”选择相应课程,确定以后提交。
(2)在系统“培养管理—培养计划查询”可以查询、打印已提交的培养计划。
4.注意事项:
(1)新生培养计划需在导师互选完成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
(2)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应完成修习,不准备修习的课程请不要列入培养计划。
(3)个人培养计划微调,将于正式上课一周后择期开放,具体时间视情另行通知。学生可在微调期内,查缺补漏,细微调整,其他时间一律不受理。
(二)研究生网上选课选班
1.工作对象:新生、老生。
2.工作时间:老生9月2日—6日,新生9月7日—9月13日。全体新生和老生应在相应时段内,尽快完成本学期网上选课选班,以免因部分课程班级名额有限,无法选上。如因班额已满无法选上,则只能在下一学年补选此课程。
3.工作程序:
(1)学生在系统“培养管理—上课班级锁定”选择、锁定本学期上课班级。
(2)在系统“培养管理—学期个人课表”查看锁定成功的上课课程。
4.注意事项:
(1)新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后,新生方能进行本学期网上选课选班工作。
(2)学生不能锁定培养计划之外的课程上课班级。只有成功锁定上课班级的课程,才会出现在学生本学期课表内。学期个人课表内没有的课程,学生前往上课将无法取得成绩。
(3)所有上课班级锁定后,学生务必在系统“学期个人课表”页面查看并确认上课课程及班级。课表内所有课程,学生必须前往上课。不上的课程,务必退选。否则,课程成绩将以0分出现在个人成绩单。
(4)学期网上选课选班微调,将于正式上课一周后择期开放,具体时间视情另行通知。学生可在微调期内,查缺补漏,细微调整,其他时间一律不受理。
(三)新生免听申请及老生重修课程申请
1.新生免听申请。新生可于9月20日前,在系统“培养管理—课程免听申请”页面根据免听条件,申请免听《研究生英语》课程,审核通过方可免听,免听课程不免考。
2.老生重修申请。老生可于9月20日前,在系统“重缓补考申请”页面申请重修。审核通过方可重修。如班额已满,则重修失败,下一学年再重修。成绩不及格的课程,才可申请重修。
四、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2026年9月7日—9月30日。
(二)组织实施
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检查;研究生院负责督促落实检查工作。
(三)检查人员
校领导、研究生院领导、各培养单位分管领导,一级、二级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督导。
(四)检查内容
1.研究生到课情况:检查研究生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等情况。
2.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课表组织课堂教学,有无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是否规范办理调课申请,是否备有教学大纲、课件等教材资料。
3.课程考核资料归档情况:对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包括课程试卷和答卷、课程论文、作品等各类考核成果。
(五)检查形式
1.随堂听课。检查人员到教室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
2.随机抽查。检查人员对各学院课程考核档案进行随机抽查,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记录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相关单位做好整改。
检查完成后,培养单位将《听课记录表》和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情况于10月11日前交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于适当时间反馈检查结果。
研究生院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