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顺利召开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

发布者:陈瑾发布时间:2023-11-03浏览次数:1475

    为了表彰评选优秀研究生,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10月25日,学校在行政楼216会议室召开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景新华校长及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刘继延副校长主持。

评审会上,研究生院院长庄桂成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总体安排、政策规定、名额分配等方面介绍了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的基本情况。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初评、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经各学院评审推荐,按照每单位推荐不超过5个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共推选出47名研究生为我校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随后,来自商学院、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光电材料与技术学院、智能制造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部、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环境与健康学院、数字建造与爆破工程学院、江汉大学湖北省化学研究院17培养单位领导依次汇报了本单位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推荐情况。

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查了候选人的申报材料并进行了评议,经领导小组表决,确定了我校26名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此次获评的26名研究生,累计发表SCI、EI等高学术水平论文41篇,荣获国家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5项,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奖励2项。

随后,研究生院副院长邱成超介绍了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情况。今年,是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改革后第一次施行,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时除了满足基本条件和外语要求外,还需在学校规定的B类及以上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作品等。

景新华校长在总结讲话中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给予了肯定。他强调,研究生奖助体系是国家战略和办学方针的重要体现,必须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挥棒”作用。景新华校长指出,研究生培养要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规范性管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要着重考核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严格对照评审条件,力争评选出最优秀的学生。研究生教育要发挥典型的带头作用,积极营造勤奋好学的良好氛围,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