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全部研究生课程。
(一)公共课程:研究生英语(二)、自然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学术道德与论文写作、第二外国语(选修)。
(二)专业课程:各学科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二学期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要根据相应学科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培养人数,科学合理制定开课计划;课程安排要严格按照学校校历和教学计划施行,体现课程的科学性、顺序性和均衡性。
(二)各学院要做好任课教师选聘和课程教材审核,按照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要求选聘任课教师,根据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做好教材选用审核和备案。对于新开课程,要严格依据研究生课程管理办法组织新课试讲。
(三)排课优先顺序为学校公共课、专业公共课、其他专业课,各学院专业课时间安排不能与公共课时间相冲突,肩负本科和研究生双重教学任务的教师的上课时间不能冲突。
(四)课程时间安排要合理,遵循一般生理特点,均匀安排每天的课时数,不要集中在一天或两天内安排较多的课程,且尽量在上午安排课程,以防师生过度疲劳,影响教学效果和师生健康;每周四下午为学校统一集中时间,原则上不在该时间段安排课程。
(五)课程排好后,应保持课程安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以有利于学生为原则,以稳定教学秩序为目的,严格按程序办理。
(六)课程表初排后要认真做好核对、调整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认真核对课程安排的周学时、总学时、教室容量、起止周次、任课教师是否正确、是否冲突;检查各班级课程表安排是否合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以保证课程表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严防教学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11月24日前,各学位点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确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开设课程计划表》并提交研究生院。
(二)12月1日前,研究生院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计划的分解,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开课学院。
(三)12月8日前,各开课学院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开设课程计划表》分解情况,确定各课程任课教师,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开课情况表》并提交研究生院。
(四)12月15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开课情况表》的检查,并完成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程排课,将相关情况反馈至各开课学院。
(五)12月22日前,各开课学院根据研究生院反馈的情况,初步完成专业课排课。
(六)12月29日前,组织在校研究生选课,研究生院与各开课学院对排课选课结果进行检查,及时完善调整。
(七)2024年元月5日前,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书发到任课老师。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开设课程计划表
附件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开课情况表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20日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开设课程计划表.xlsx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开课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