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关于做好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大鹏发布时间:2024-02-25浏览次数: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学期注册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全体研究生(含延期毕业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的研究生不必注册。

二、注册时间

2月24日-3月8日,3月9日网上注册系统关闭。

三、注册程序

(一)网上注册。

1.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个人管理—学期网上注册”页面提交注册申请,等待学院网上注册审核。

2.学院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籍—学期网上注册—网上注册审核”页面,根据研究生报到和学业修读情况进行审核。

3.请各学院在3月15日前将《学期注册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研究生院,对于未注册或注册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学院需给出注册意见。

(二)现场注册。研究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后,需持研究生证到学院加盖学期注册章。

四、注意事项

1.研究生要按期注册,不允许他人代为注册。各学院要及时审核,如实审核学生注册情况。未网上注册的学生无法进行选课、申请奖助学金、毕业等学业相关操作。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期注册的研究生,须提前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逾期未注册者,学院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2.各学院要加强对研究生注册工作的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研究生动态,对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学院要联合导师了解、核实原因并如实填报注册情况。对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注册且又未履行相关手续的,应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学院未上报不予注册意见的,均视为正常注册修读,学校将据此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在校生学年注册。

3.各学院要以注册工作为契机,督促导师对延期毕业研究生加强指导,尽快完成学业。对于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不能毕业或结业者,予以退学处理。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4733251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注册审核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研究生管理系统使用说明.jpg

附件3:《江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江校研〔2012〕3 号).pdf

  

  研究生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