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志雄发布时间:2024-06-03浏览次数:1696

各学院(部):

为规范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对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及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获得立项的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

二、中期检查工作

1.材料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经导师签字后报送至所在学院。纸质版材料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13份、阶段性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院初审:学院按照要求对中期检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报送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学院意见栏备注“结题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需确认盖章后提交,原件归还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至学校)。

3.学校终评。学院将中期检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汇总614日前提交至学校,由学校组织终评,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中期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停拨经费。中期检查时,无论何种原因,一直未开展研究工作的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予以终止。

    三、结题工作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期为两年,申请今年结题为提前结题,可不用参加中期检查。

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要求

高水平研究生学科竞赛获奖培育项目需获得1项以上规定学科竞赛国家级以上奖励。

高水平学术成果培育项目需以第一作者在对应学科正式发表B类及以上论文及作品1篇以上。

2.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材料申报及评审:

1)申报材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结题报告书和研究成果等结题申报材料后向所在学院申报。纸质版材料需提交江汉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13份、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用于核对)及复印件1

2)学院初审:各培养学院按照结题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对结题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如一致则在申报结题的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并在结题报告书学院意见栏备注“结题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需确认盖章后提交,原件归还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交至学校)。

3)学校终评:学院将初审完成的结题申报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统一汇总614日前提交至学校学校对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项目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发放结题证书。

研究生院

202463

江汉大学2023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江汉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