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征集与聘任的通知

发布者:杨方发布时间:2020-03-09浏览次数:3404


各学院(所)及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202030号)文件精神及我校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工作要求,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培养研究生工作能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的“三助一辅”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研究生助理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聘用原则

研究生可兼任的助理岗位包括教学助理(助教)、管理助理(助管)、研究助理(助研)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聘任单位包括学院、研究院、职能部门,以下简称聘任单位。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以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任、定期考核为原则,经研究生报名、导师同意、聘任单位考核合格后上岗。

本科课程助教工作岗位由教务处征集,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岗位由研究生处征集。“助管”工作岗位由各聘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按需设岗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岗位,但不能同时兼任“助教”“助管”岗位。学校“助教”、“助管”设岗总数参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二、申报流程

单位提出需设置岗位的需求申请,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统计表》(见附件),于3月12日前发送至研究生处,同期根据研究生志愿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对参与应聘者组织考核,并于3月16日前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发送至研究生处备案

三、岗位津贴

“三助”岗位的研究生津贴,参照《江汉大学关于实行本科教学课程助教制的办法》和《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聘任时间可根据研究生实际到岗时间,从疫情开始时间起计算。聘用单位和导师可根据其表现另外给予适当补助,增加的经费自筹且必须符合所用经费相应的管理办法。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看《江汉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或联系研究生处咨询:

15377000802 王老师

18202779225 陈老师

17702766875 杨老师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3月9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统计表.docx

附件2-江汉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兼任助理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校研〔2015〕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