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重点督查和常态督查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开展研究生开学教学情况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时间
2021年3月3日至3月14日。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研究生处人员,各培养单位分管院长,一级、二级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秘书。
三、检查内容
(一)2020级研究生重点检查课堂秩序:1.研究生到课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2.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课表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是否严格办理调课申请,是否有教学大纲、课件等。
(二)2019级研究生重点检查研究工作和开题答辩完成情况:研究生和导师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任务开展研究工作、对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培养单位审查研究生开题答辩完成情况。
(三)2018级研究生重点检查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和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研究生和导师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自查;培养单位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和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情况。
(四)检查各学院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的情况: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包括课程大纲、课程试卷和答卷、课程论文、作品等。
四、检查形式
(一)随堂听课。校领导、研究生处检查人员、培养单位检查人员到教室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
(二)现场巡查。校领导、研究生处检查人员、培养单位检查人员到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等地点检查研究生研究工作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三)随机抽查。研究生处检查人员到学院对课程考核档案进行随机抽查,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记录检查结果。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依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江汉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表》制定检查计划表(附件3、4),并于3月3日前反馈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依照检查计划表协调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听课记录表》和《检查记录表》于3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六、研究生处将于教学周第四周反馈检查结果
联 系 人:黄志雄 联系电话:84225960
附件1 听课记录表
附件2 研二、三年级培养计划进度检查记录表
附件3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堂听课计划表样表
附件4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研究工作情况检查计划表样表
附件5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研究生课程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2月28日
附件1 听课记录表.doc附件2 研究生二、三年级培养计划进度检查记录表.docx附件3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堂听课计划表样表.docx附件4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研究工作情况检查计划表样表.docx附件5 1-2周课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