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杨方发布时间:2021-03-01浏览次数:2739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开学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重点督查和常态督查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开展研究生开学教学情况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检查时间

202133日至314日。

二、检查人员

校领导,研究生处人员,各培养单位分管院长,一级、二级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教育教学秘书。

三、检查内容

(一)2020级研究生重点检查课堂秩序:1.研究生到课情况,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2.授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课表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擅自更改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是否严格办理调课申请,是否有教学大纲、课件等。

(二)2019级研究生重点检查研究工作和开题答辩完成情况:研究生和导师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任务开展研究工作、对学分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培养单位审查研究生开题答辩完成情况。

(三)2018级研究生重点检查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和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研究生和导师按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自查;培养单位根据《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审查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资格和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情况。

(四)检查各学院课程考核档案归档工作的情况: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检查包括课程大纲、课程试卷和答卷、课程论文、作品等。

四、检查形式

(一)随堂听课。校领导、研究生处检查人员、培养单位检查人员到教室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学生到课情况、深入课堂听课。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

(二)现场巡查。校领导、研究生处检查人员、培养单位检查人员到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室等地点检查研究生研究工作情况、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学位论文(毕业作品)进展情况。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2)。

(三)随机抽查。研究生处检查人员到学院对课程考核档案进行随机抽查,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记录检查结果。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依照《江汉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及《江汉大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表》制定检查计划表(附件34),并于33日前反馈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依照检查计划表协调校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检查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听课记录表》和《检查记录表》于32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

六、研究生处将于教学周第四周反馈检查结果

联 系 人:黄志雄    联系电话:84225960


附件1  听课记录表

附件2  研二、三年级培养计划进度检查记录表

附件3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堂听课计划表样表

附件4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研究工作情况检查计划表样表

附件5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研究生课程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2021228

附件1 听课记录表.doc附件2 研究生二、三年级培养计划进度检查记录表.docx附件3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堂听课计划表样表.docx附件4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研究工作情况检查计划表样表.docx附件5 1-2周课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