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结新形势下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经验,展示我校广大研究生党员精神风貌,充分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标杆,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评选2021年研究生示范党支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领悟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认真执行党的章程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2)党支部组织架构完善,工作制度健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3)党支部书记有较强组织纪律性、富有创新精神、乐于奉献,支委组织健全,支部成员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支部全体研究生党员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部成员在读研期间无任何纪律处分;(4)党支部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严格履行发展党员手续,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
(5)党支部重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能围绕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学习“四史”、弘扬伟大抗疫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等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
三、评选名额
四、评选流程
(一)申报。各培养单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申报,并填写“江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示范党支部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1年12月5日前将纸质的申报表和推荐材料报送至党委研工部,同时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直接发送至230898609@qq.com;(二)评审。党委研工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研究生示范党支部名单。(三)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对获评研究生示范党支部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四)表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获评党支部予以表彰,并通过橱窗、网络等媒介宣传示范党支部的典型经验,推广支部建设经验,发挥研究生培养单位示范党支部的辐射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建工作水平。此外,凡获评为研究生示范党支部的培养单位将在年终学院评价考核“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指标中予以60分满分计算。江汉大学2021年研究生示范党支部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