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激励和表彰在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根据《江汉大学关于印发教育教学奖励办法的通知》(江校教〔2023〕8号),决定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教学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各学院(部)及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含学位点秘书、教学秘书),每学院(部)限申报1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和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工作表现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认真全面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按时提交教学管理相关材料,教学与学位档案管理规范。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协作精神,勤于思考,在教学管理、学位管理、学位点建设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各研究生教学环节、教学管理与学位管理规章制度。
6.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责任事故,师生满意度高。
7.从事教学管理工作年限原则上达到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人填写《江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报送学院审核;
2.各单位对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的材料予以审核、推荐、公示。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13日前将《江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签章及电子档报研究生院。
附件:江汉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研究生院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