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增强学科实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申报2017年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要求,须为正式开设并且对我校各学院研究生教学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
2.课程负责人必须是课程主讲人之一,须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实验课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二、申报步骤
1. 各学院组织推荐本单位课程进行申报。
2.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2017年度申报的课程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三、立项程序
1.本次预计立项20门课程。每门课程的建设费为6000元,建设周期为1年。经费由研究生处统一划拨至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按照财务处管理规定使用。
3. 课程建设的结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结题要求建立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讲义、课件、习题库等。
四、评审安排
1.研究生处将于2017年11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和结题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课程建设立项名单,并公示立项结果。
2.各学院于2017年11月10日前将《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见附件)和结题材料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罗丹娅,电话:84225960,邮箱地址:364387498@qq.com。
附件:《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