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和《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管理办法》(江校研[2018]3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增强学科实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开展申报2018年研究生课程与教材建设项目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与教材须符合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要求,课程立项建设须为已连续开课一年以上的公共学位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
2.申请人必须是课程主讲人之一,须具有高级职称。
3.在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反映良好,且教学效果显著。
二、评审程序
1.申请人自主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
2.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评,对2018年度申报的课程与教材进行推荐评审,评审结果需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3.研究生处将于2018年11月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课程与教材建设立项名单,并公示立项结果。
三、经费使用与结题要求
1.本次预计立项20门课程与10本教材。研究生课程立项建设予以每项0.6万元的建设经费,研究生教材立项建设予以每项1-2万元的建设经费。建设周期均为1年。经费由研究生处统一划拨至项目负责人,建议不足部分从拨至各学院的学位点建设经费和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中支出。项目负责人按照财务处管理规定使用。
2.课程与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验收。课程建设项目结题要求建立该课程的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讲义、课件、习题库等,教材建设项目的结题要求在预定的时间内正式出版教材。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和《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
联系人:卓卉,电话:84225960,邮箱地址:414181529@qq.com。
附件1:《江汉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申报表》
附件2:《江汉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立项申报表》
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八年十月十一日